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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推进规范化解决影响司法形象问题
来源: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:2012年05月21日作者:
新疆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化


 

解决仪容不佳用语不雅行为失范等问题


  紧密结合“人民法官为人民”主题教育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今年以来进一步要求全区法院,积极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,着力解决仪容不佳、用语不雅、行为不规范等影响司法形象的问题,提升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。

  按照党组部署,从2月中旬起,新疆高院派出督察组,陆续赴全区法院开展专项审务督察。督察组将司法行为规范作为审务督察的重要内容,仔细进行实地督察,并形成整改意见督促整改。到目前,已有23份有关司法形象方面的整改意见得到落实。

  从3月份起,各分院、中院安排本院和基层法院开门整改,组织干警深入基层、走访群众,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法院干警行为规范方面的意见,及时整改并向公众反馈整改情况。

  在当前开展的庭审和裁判文书“两评查”活动中,新疆高院制定下发《庭审评查活动的细化方案》和《庭审评查评分标准》对庭审司法形象,按6个方面划出了严密细致的评分标准,打分占全部庭审评查分值的15%。未按规定着装或佩带徽章、言行举止欠庄重严肃、庭审语言不得当、以及精力不集中、坐姿不端正、做与庭审无关事情的,都作为考评项目,严格扣分。